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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全民阅读 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

作者:贾忠静 来源: 发布时间:2016-09-28 阅读次数:404

 

温瓯社教办〔2016〕   号
 
关于开展“全民阅读 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的
 
通    知
各中心学校(社区学校),各小学:
    为推广温州学习网“电子图书”板块的应用,形成人人爱读书、人人有书读、家家飘书香的读书氛围,让学习成为温州人的生活方式,推进温州学习型城市建设,根据温州市社区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开展“全民阅读书香家庭”网上读书月活动的通知》(温社教办〔2016〕7号)要求,决定在全区开展“网上读书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市13个街道(泽雅镇)实名注册温州学习网社区居民,在校小学生。
二、活动时间
    2016年9月1日至9月30日
三、活动特色
    为进一步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阅读环境,提供阅读实效,培养正确的阅读习惯,本次活动采用“亲子共读、专家导读”的方式,要求参加活动的对象以家庭为单位,亲子共读一本书;并在社区教育专家的导读下,共同有计划地完成阅读任务。
四、活动程序
(一)网上阅读。登录温州学习网()电子图书“网上读书月”栏目,选择社区教育专家推荐的24本儿童文学的任意一本,并跟随社区教育专家的导读,完成图书阅读计划。
(二)上传读后感。每一个阅读单位,以青少年为阅读主题提交读后感1份,于9月30日前在对应图书的“读后感”外进行投稿。读后感可根据实际情况,以书画、文字等方式呈现,要求内容积极向上,不得抄袭。以中心学校(社区学校)为单位,各单位至少提交读后感5篇。
(三)上传“书香家庭”材料。在“书香家庭”处上传家中藏书、亲子阅读等体现“书香家庭”阅读氛围的照片,以及心得体会文章(不限字数)、案例、论文等体现书香家庭内涵的文字材料。以中心学校(社区学校)为单位,各单位至少推荐书香家庭3个。
(四)评选“优秀读后感”和“书香家庭”。区级组织专家进行评选,全区评选出10个“书香家庭”“、优秀读后感若干篇。请各单位将上传温州学习网的“读后感”和“书香家庭”材料电子稿同时发送给瓯海社区学校社区教育处。联系人:张学权,电子邮箱:,电话:88599708。
(五)表彰与奖励。区级获奖者均在瓯海区第四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开幕式上进行表彰,并给予一定奖励。市级获奖者,由温州市社区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奖励。
五、注意事项
    通过网上读书活动,在全区青少年群体中营造“读一本书,养成一种读书习惯”的浓厚氛围,为建设学习型瓯海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2016年度瓯海区“全民阅读 书香家庭”活动,作为瓯海区第四届全民终身学习活动周的一项内容,纳入2016年度各街道(泽雅镇)社区教育工作考核内容,请各有关单位积极落实。
 
温州市瓯海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
 
 
抄送:市教育局,瓯海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成员单位。
温州市瓯海区社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9月21日印发